声已经响了起来,但是,枪声不是最响亮地。而是那些被射中地叛军官兵发出的惨叫声。跟随凌天翔守卫东面防线的都是一些老队员了。队员们心里都清楚,凭他们这几个人要想干掉所有向东突围地叛军是不可能的,而要阻止叛军向东突围。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叛军制造更大的心理恐惧。相对而言,一个受了重伤,不断惨叫的伤员给其他官兵所造
理恐惧,要比一具冷冰冰地尸体更大,也更有效。大部分狙击手都没有一枪把敌人干掉。而是有意瞄准了叛军官兵的手脚,特别是腿部,伤员发出的声响比枪声更有震撼效果。
当凌天翔突然停下脚步的时候,阿马拉立即就蹲了下来。随即,凌天翔朝他比划出了手势,叛军就在灌木丛外面,六个人。阿马拉点了点头,轻轻的打开了手枪上的扳机。此时他也有点后悔了,应该把突击步枪带上,用手枪对付一群有自动武器的敌人,这简直就是在赌博。可凌天翔一点都不担心。对一名狙击手来说,用手枪作战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突然从密林里冲出来地两个身穿迷彩服。脸上涂着迷彩油的特种兵,吓得那名正朝这个方向看来的叛军连举枪都忘记了,伴随着两下轻微的金属撞击声,两发.45口径地手枪子弹扎入了叛军士兵的胸五名叛军士兵尽管迅速做出了反应,可他们地动作仍然太慢了,在近距离交战中,.45口径的手枪子弹威力并不比步枪子弹威力小,而用更好,露铅弹头对人体的杀伤效果也更大。
在瞄准最后一名叛军士兵的时候,凌天翔故意压低了枪口,子弹打中了叛军士兵的大腿,接着第二发子弹就射中了叛军士兵的右手,打飞了叛军士兵手上的M16步枪。此时,阿马拉也解决掉了另外一名叛军士兵,枪口迅速转了过来。
“别杀他,让他走!”
阿马拉松开了扳机,受伤的叛军士兵迅速逃入了密林里面。
“让他回去报信,给我两枚炸弹!”凌天翔一边蹲下,一边为手枪换上了新的弹匣。
“设置陷阱?”阿马拉取出了两枚炸弹。
“对,做两个简易的炸弹陷阱,如果有叛军过来收尸的话,那就多解决几个,而且叛军再也不敢从这边突围了。”接过炸弹后,凌天翔迅速做了两个触发式诡雷,只要有人翻动压在这两枚诡雷上的尸体,炸弹就会被引爆,而周围的人也将被炸死。
看着凌天翔动作熟练的做好了诡雷,阿马拉迅速的记下了制造简易触发式诡雷的方法,这可是难得的实战经验。
“好了,我们走。”
密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