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2月3日拿起交通肇事案的卷宗。
“吴队,给我一点时间,我先看看这些卷宗。”
吴彦忠点点头,没有催促陈言。
但是在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吴彦忠还是忍不住回头:“陈队,今天是7月2日!”
嗯?
7月2日?
陈言微微一怔。
按照前四起失踪案发生的时间,都是每个月的3日。
吴彦忠的意思是,明天很有可能还会再出现失踪案?
“吴队,我尽快!”
“陈队,辛苦了,不过涉及到2月3日交通肇事案的直接人员,我们都已经派人暗中保护起来了。”
“凶手应该不会在明知道我们有保护的情况下,依然动手!”
办公室内,陈言仔细翻阅卷宗。
首先是2月3日的交通肇事案。
陈言对当时的交通肇事案有一些片面的了解。
都是通过网上的视频看到的。
但是,卷宗里的真实情况,却让人大跌眼镜。
2月3日晚上8点24分,驾驶员王小凤驾驶一辆黑色宝马轿车,在行驶至昆市友谊路和建设路路口时,左转过程那种,刮蹭到一名骑摩托车送外卖的女子。
根据当时路口的监控摄像头记录,王小凤当时驾驶的宝马轿车,由南向北左转,从友谊路驶入建设路。
当时左转绿灯,王小凤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
但是在左转之后,王小凤没有靠左侧机动车道行驶。
而是左转后侵入右侧的非机动车道。
将刚刚由北向南右转,从友谊路行驶至建设路的外卖电瓶车刮蹭。
而且是左侧车头刮蹭。
虽然因为车辆已经离开了十字路口,没有监控录像拍到具体情况。
但是,既然是车辆左侧车头刮蹭到电瓶车,那就说明王小凤的车辆是从电瓶车后侧撞击电瓶车后,才发生的事故。
根据侦缉员后来勘察的现场发现,其实刮蹭并不严重。
如果当时就停车处理的话,也就是一个全责。
走保险赔点钱就完了。
但是,令人惊骇的是,王小凤当时并没有停车,而是在撞击之后加速前行。
从现场的痕迹分析来看,对方在撞倒电瓶车之后,骑行电动车的女子衣物挂在了宝马车的左前大灯和翼子板之间的缝隙里。
这样一来,宝马轿车就直接拖行被撞女子前行。
两百米后,被对相的一名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