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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杀人犯在杀人现场报警(3 / 4)

人的指纹。

并且参与办案的侦缉员还模拟了现场血液喷射的痕迹。

对比凶手衣服上的血液喷溅痕迹,两者都是吻合的。

所以,凶手杀人的证据确凿,证据链完整。

而且,凶手自己也承认了杀人,还特么在杀人前打电话报警。

现在知道自己死刑,就开始翻供,是不是晚了点?

可是,当凶手要求侦缉员播放其手机加密文件里边的一个视频后,办案的侦缉员懵逼了。

卷宗的原话是这样写的。

“视频是被害人秦连胜生前录制,具体内容是。”

“是我让崔小兵杀我的,我活不下去了,他不是故意杀人。”

就这么一句话,再无其他。

而也正是这一句话,案件彻底反转。

放在卷宗,陈言拨通了梁刚的电话。

嘟……

只响了一声忙音,电话接通。

“老哥,视频的真实性做没做过验证?”

卷宗中没有记载是否对视频进行了查验,但是以现在的科技,伪造一段视频,不是没有可能。

“盘市那边已经检查过,视频没有剪辑的痕迹,而且当天他们就把视频发给了大队这边的技术鉴定中心。”

“可以确认,视频是真的。”

真的……

挂断电话,陈言陷入了沉思。

不可思议。

不合逻辑。

第一,崔小兵翻供的时机有问题。

视频既然是真的,那也就是说,秦连胜的死,不是被杀,而是委托杀人。

既然是委托杀人,崔小兵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把视频拿出来。,

而是在盘市侦缉队已经定案,给他找援助律师之后才翻供?

这不符合常理啊。

除非崔小兵脑子有问题,或者是精神病。

再者,即便是委托杀人,崔小兵为什么要答应秦连胜?

崔小兵的学历陈言注意到了,是中专毕业。

中专毕业,自然不是什么高学历,可是杀人这种事,别说中专学历,就是小学学历,也知道能不能干吧。

更何况,即便是委托杀人,崔小兵也不会一点刑事责任都不承担。

虽然会很轻,但是仅仅为了帮秦连胜的忙,这可能吗?

所以,第二个问题,崔小兵为什么帮助秦连胜结束生命。

卷宗中的资料显示,崔小兵和秦连胜的关系很好,他们是同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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