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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二章 会错意(2 / 3)

北平人都这么能吃吗?

长期生活在镇上和村子里,没有手机,家里没有电视,没有朋友,很少与外界交流接触仿佛活在大山里的季夏,就算离家出走近三个月也只是一直窝在包吃包住服装厂里打工,害怕暴露自己的信息与他人的交流基本是0,活的一直是十分封闭。

季雪见季夏看着桌上的八宝粥发呆,以为她是想喝粥了,为了修复之前把她抓回家狠揍一顿早已破裂的姐妹之情,主动端碗帮她舀粥。

季夏其实根本不想喝粥,她想吃肉。

她在学校没钱吃肉,在家里也没什么机会吃肉,只有逢年过节去外婆家的时候才能吃到肉。

就算是离家出走的那三个月,拿到的工资她也舍不得花都自己偷偷藏起来了。包吃包住的服装厂的伙食里也没什么肉,就算有也只是一些边角料并且炒的很难吃的肉,和现在桌上摆着的油水十足,色香味俱全,肉香味浓郁的肉完全是两种肉。

就算是喝粥她也不想喝八宝粥,她想喝旁边那个能在表面上看到肉的皮蛋瘦肉粥。

但由于现在她和季雪的关系是破裂的亲姐妹关系,所以季夏没有说话,低着头,全当是默认了。

季夏拿起勺子,舀起一勺八宝粥,送到嘴边,心有不甘地看了一眼桌上的大鱼大肉。

她很清楚,自己就是一个过来混吃混喝的,所以忍住了拿筷子的欲望,一口包下整勺的八宝粥。

甜的。

还很糯。

滑滑的。

比过年的时候萍萍姐给她买了超市里罐装的八宝粥要好吃的多。

好吃。

一口,两口。

一勺,两勺。

季夏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八宝粥,也从来没有想过这个世界上居然还能有比肉和零食更好吃的粥。

比过年的时候外婆炖的鸡还要好吃。

吃着吃着,季夏已经不满足于用勺子慢慢地舀了,这样喝粥实在是太没有效率了。季夏放下了勺子,端起了小碗,狼吞虎咽的大口大口地喝起了八宝粥。

只不过季夏的狼吞虎咽和同桌大半个月没尝过肉味,就连酸溜土豆丝的味都没尝过的江守丞的吃相比起来,绝对称得上是斯文至极。

一边吃饭一边密切关注季夏举动的季雪见她都已经开始端起碗喝粥了,又联想到季夏小时候爱吃糖,就连睡觉的时候都要在嘴巴里含颗糖。还没上小学嘴里就已经有三颗蛀牙,拔牙的时候哭天喊地,季雪便觉得一定是季夏很爱和江枫的八宝粥。

等季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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