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的标准。湖人队上个赛季的工资总额为7807万美刀上下,但是本赛季还没有最终尘埃落定,还不好计算具体。不过顶薪的简单计算很容易,最普通的是工资帽的25%,也就是1640美刀上下。不过唐潜肯定可以符合“罗斯条款”,所以起薪可以到工资帽的30%!也就是1968.9万美刀。足足高了300多万。
这还是这个赛季呢,要是下个赛季真的和周芷茹所预料的那样,工资帽会飙升到9000万以上的话。那么起薪上升到2654.01万美刀。涨幅高达六七百万之巨。若是再计算鸟权,每年的涨幅还可以达到7.5%。更加是难以估计了。因此周芷茹建议这个赛季还是1+1,然后执行完后就可以直接再签新的大合同。这样就可以得到最高的工资水平。为什么只签2年,也有讲究,按照现在的罗斯条款顶薪来看,也就是1968.9万美刀,加上鸟权的7.5%涨幅,下个赛季依然不过2116.5675万美刀,再下个赛季也只有2275.3100万美刀。这其实已经是亏了。因为下下下个赛季唐潜已经进入了职业生涯第7年,可以直接拿到30%的顶薪起薪了,也就是直接最高起薪2654.0100万美刀。这么对比,就超过了一大截,加上鸟权增幅续约,后几年只会差距越来越大。所以现在“罗斯条款”签下5年那才是有点蠢了。这明显是害怕自己职业生涯耐力不够,和当年皮蓬类似,签个提前保障罢了。这唐潜不需要。所以周芷茹的这个方案,是眼下的最佳方案。而且这也能赶在2017-2018赛季最新的劳资协议出来。因为原时空最新劳资协议罗斯条款就出现了巨大变化,将会取消2次入选全明星就可以得到罗斯条款的资格。改成了需要得到DPOY。同时获取荣誉年限方面也会做出细化,避免因为伤病而出现的“沧海遗珠”。但这些都和唐潜没有关系,周芷茹给他计划的合同,完全可以赶上2011年版本的劳资协议。就算赶不上也无所谓,反正那个时候他早就不需要所谓的“罗斯条款”了。
所以现在不签大合同是对的,否则损失会相当大。
至于为什么不止签一年,那也没有必要,不能激活罗斯条款,起薪要少了3百多万,而且没有球队会同意你只签一年的,那样显得太过于功利化了。周芷茹是为了唐潜长期留在湖人队做打算,所以这么安排灵活的1+1,她认为最是妥当。可进,也可以退。自主操作的余地比较的大。再者即便是湖人队同意只签一年,唐潜还是不符合联盟7~9年起薪顶薪30%的规定,光签普通的,比罗斯条款下下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