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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成了!王编剧(2 / 5)

会不能见菲菲了,他倒是有松了一口气之感。

倒不是讨厌菲菲,绝对没有这种想法,只是他现在真的太忙了。

得给姐姐写惊鸿仙子,得教园园演戏,就是得‘追’人家,再给菲菲妹妹当家教,我王誉确实有些分身乏术。

只是这么想着,王誉不免自己都感到了一股浓烈的凡尔赛气息。

咱不是这样人,咱就是一个浊世小枪手。

王誉也算干脆,不多想了,还是先跟剧本较劲。

惊鸿仙子与李寻欢的情节,到底应该怎么安排呢?

关键是两个人最后的结局应该怎么样呢?

至少,惊鸿仙子应该是参与到李寻欢与上官金虹的那一战吧。

从小卖部出来,太阳已经落山。

回到了自己的屋子,拿出纸笔,又开始趴桌子上写剧本的王誉,脑中闪现出许多的东西来。

古龙先生的小说有几个特点。

首先说文笔,古龙先生的文笔其实是挺奇怪的,简单的来形容就是,本来讲的古代的故事,武侠嘛,但是在他的小说里,经常出现非常现代的语句。

这个其实跟1961年的一件事有关系,这件事不大,但是影响了一代人的文笔。

其次,古龙先生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对武功招式的描写。

并非是完全不写招式细节,在他早期的作品里,还是能清晰的看出来,还是很符合传统武侠的风格的,招式、武功等等,都很细。

但说真的,就王誉自己认为,写武功或者打斗,金大师是真正的天花板。

金大师那武功描述以及打斗场面,水平实在是太高了,可以说,多一个字就嫌多了,少一个字又显不足,而且,诸多写作方法运用,随手拈来。

最有代表性的,萧峰血战聚贤庄,这一章写的让人观后头皮发麻,而且,不消说里面细节如何,光是章节名字,就有极深刻含义。

虽万千人,吾往矣。

语出《孟子》,孟子舍生而取义。

正暗合萧峰为阿朱治病,其实是为了义,虽然这个义比较奇怪,但也舍生而取之。

可能正是因为想通了,自己无论怎么写也比不过金大师,所以,古龙先生就取了个巧。

早期作品可能还有,但待到他写作手法成熟之后,古龙先生就很少写‘大战’了。

简而言之,就是BOSS之间的决战,不写了,一笔带过,或者只给结果出来。

《多情剑客无情剑》里面就有两场,分别是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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