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洪心脑子里突然冒出一句话,紧接着,她感觉脚踝一阵刺痛,低头一看,悲催地发现——
她踩到陷阱,鞋跟断掉,脚也崴了。
平时洪心都穿平跟鞋,但做直播,就换成五公分的细跟鞋。
因为在厕所收拾偷窥狂的直播广受好评后,柯其看了眼洪心的平底鞋,露出沉重且嫌弃的神情,然后清清喉咙,展开演讲:“口红侠,口红是柔软的,代表女性魅力,侠是刚硬的,代表的是男子力max。‘口红侠’三个字则是刚与美的结合,是新时代女性地位提高的表现,是女性和男性平等的证明……”
“但是,我们要吸引的不光是先进的女性观众,还要拯救落后的直男癌观众,要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先从视觉上赢得他们的喜欢,再慢慢渗透他们顽冥不灵的观点。”
洪心呵呵两声:“柯总,什么意思?”
柯以兰对着柯其蓁一高跟鞋跺下去:“二哥,说人话!”
柯其蓁呜呼哀哉叫了半天,翘起兰花指,在脸旁比划了一下:“我的意思是说,高跟鞋跟口红更配哦!”
为了宏伟的目标,洪心只能忍痛将自己的全部体重交给直径不到一公分的鞋跟,事实证明这招大错特错!
踮着脚尖行动,对运动神经欠缺的人来说,简直就是酷刑,是踩高跷表演杂技好不好!
杨木感到身后的女人身子一歪,连忙回头,见洪心脸上直冒冷汗,左脚鞋子掉了,顿时知道是怎么回事。
他二话不说蹲下身,背起她继续往前跑。
洪心尴尬地抓住杨木的肩膀,努力想和杨木保持距离,可是颤了没几下,胸就贴到他背上。
她囧得吞了口唾沫,正要直起上身,却听到对方低声道:“就这样,我跑得快一点。”
“你……确定?”
“重心稳。”他言不由衷说着,语气有点紊乱,只是觉得后背被什么柔软得不可思议的地方顶着,一丝一丝的暖意越过他的血肉,源源不断、小心翼翼却又专横跋扈地拱进他的内心,揉碎了A城冰冷的初冬夜晚。
“那好吧。”
洪心将脸贴在他宽厚的背上,紧紧抱着他的脖子,看着他耳轮上的小痣,微微颤抖的长睫毛,从侧脸滑落的细碎汗珠。
怎么办,她好像真的喜欢上这个人了。
比喜欢吴魏喜欢,比喜欢自己还喜欢。
他是富二代也好,依靠奶奶才当上EL的市场总监也好,像变态一样喜欢动植物也好,有轻微的洁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