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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激怒(3 / 7)

新修的花园,有不少病人在花园里散步,她看着窗外脑子一刻不停地转动着,袁芙这个人占有欲很强,争强好胜,又喜欢出风头,很有可能因为刘可可不服软,她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鄙视才找人教训她,但是现在没有拿到切实的证据,什么都不好说。

袁茉一转身,碰到身后人,吓得她一抖,轻叫了一下:“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你走路都没声的吗?”

“抱歉。”穆原笑了笑,扬了扬手里的保温壶,“鸡汤抄手,要吃吗?”

“你自己做的?”她还真是饿了。

“不是,杨抄手。”

啊——,杨抄手,Y市最出名的抄手,老字号了,现在的老板是第四代传人了,只有在人民路那一家总店,别无分店,每天早上排队的人能从店门口往外排出去二十多米长。

袁茉母亲在世的时候最喜欢杨抄手了,只有在吃抄手的时候她的情绪才会稳定下来。

袁文和的集团曾经想收购杨抄手,被老板不留情面地拒绝。

……

“果然是杨抄手,汤头鲜,抄手皮薄肉多,好棒好棒。”一碗抄手下肚,蜷缩一晚的疲惫感全都没了,只有鸡汤抄手留在唇齿间的香味。

穆原说:“杨抄手家的鸡用的是三黄鸡,炖汤最好,我听说鸡汤要炖上三天才能做汤底,除了姜块、葱段和花椒,汤里什么都不许加,这样炖出来的才鲜。”

袁茉问:“那抄手呢?”

穆原说:“杨抄手的面皮一定是要手擀的,皮薄不破,拿一本书透过皮看见字就算成了,不过馅料嘛,是人家的秘方,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但是肉馅里肯定加了肥肉,用肥肉自身的油脂把肉馅的汤汁封住,下锅一煮,冷热相触,汤汁就包在了皮里。”

“喂,你们够了啊。”刘可可有气无力地说,她现在感觉好多了,只是全身疼得厉害,说话都牵扯着疼,“知道我吃不了,别说了。”

袁茉抿着嘴笑:“既然想吃就快点康复啊。”

刘可可笑着点点头。

哎哟,脖子疼。

她刚出道的时候没名气很难才接到工作,赚的钱公司还要抽走一半,除开家用,几乎剩不了什么钱,每天最大的安慰就是去杨抄手家吃一碗鸡汤抄手,老板娘和她家是旧相识,知道她出来工作养家不容易,每次都会多添一些抄手,多放几块鸡肉好让她吃饱。

冯达按照医生的嘱咐炖了黄芪牛肉汤,说是补气的,刘可可一天没吃东西,饿得前胸贴后背,按照她自己的话说,胸都饿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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