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虽然不高,但是一个肉包子也是需要一个铜板的。
他这好歹是一头大虫,就算是按斤来卖,也不只十两银子啊。
朱同也不是好忽悠的,他就要带着大虫,去卖给屠夫,也不卖给这掌柜的了。
这个时候,站在掌柜的身边的常升,突然说:“这可是一头成年野生大虫,大爷我喜欢。我给五十两银子。”
五十两银子?
朱同看向常升,果然不是普通人,出手阔绰。
他自己估计,这一头大虫,也就三十两银子。
不过有人乐意买高兴,他也乐意卖个乐呵。
“那就多谢这位客官了。”
朱同微微欠身,算是给常升行礼。
那掌柜的顿时脸色有些难看。
刚才他本来想十两银子买下来大虫,然后送给开国公常升。
但是没想到,常升自己出手,还花了五十两银子买下来,这不是在打他的脸吗。
早知道,他花三十两银子也成啊。
现在真是的肠子都悔青了,也晚了。
朱同拿了银子,牵着冯宝宝就走。
常升却叫住了他:“小郎君,且慢。”
朱同脚步一顿,彬彬有礼的问:“您有何事?”
面前这个长相黝黑,身形壮硕、出手阔绰的男人,定然不是一个普通人。
他自己只是一个小小村夫,想要过上安生日子,可没必要招惹上麻烦。
常升见状,却更加的认定了,面前这个小郎君,就是他的小外甥!
他的小外甥,对待别人就是这样,彬彬有礼!
“我想问一下,小郎君你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
常升有点儿过于着急,一口气问了个详细。
朱同并没有回答。
常升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赶紧解释:“小郎君莫要误会,我家就在府城有几家酒楼,像大虫这样的野味,我们想要很多。我想若是你还有这样的大虫,我可以派人去你家里买下来,也省得麻烦你再跑一趟。”
这个理由朱同能接受,当即就告诉他:“我叫朱同,家住桃李村。”
桃花镇上桃李村,朱同!
常升知道了。
朱同又行一礼,带着小娇妻走了。
常升一直看着朱同的背影,心中再次感叹:实在是太像了,他就是我的小外甥。这个好消息,我要快点儿带回去给大哥。
朱同并不知道这些,她带着小妻子在镇上买买。
虽然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