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跟他们签了合同,会使自己这个小小的公司名声鹊起。
就会使自己的流量大大的增加,而且凭空增加多少的粉丝,这些粉丝就是为了未来潜在的商机。
何淑芳直接联系了金彩霞。
邀请杨骄傲,一起商讨签订合同的事,并且表明所有的路途费用由自己承担,首先给他们打入一百万元的资金。随着不断的行程和他们拍摄的效果,将逐渐的增加投资。
这一路上拍摄的影像,这版权属于公司。
金彩霞得知何淑芳要和自己签合同,她知道这是一个崭露头角的一个公司,在圈内流传公司的老总格外的精明强悍,是一个非常有发展前途的传媒公司。
金彩霞征求着杨骄傲的意见,是否签合同?
因为昨天的脱胎换骨,杨骄傲有十分的把握,在这一路上能够保护着金彩霞,不受到任何的侵害。
既然有人投资,何乐而不为呢?
快递公司突然打来电话。这公司的老总也关注了直播的情况,此时声明赞助十万块钱,他知道杨骄傲绝对会辞职,唯一的条件,就是在每次播出的时候,加上自己公司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