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了。
这五年里发生了不少事情,我给少爷一共寄了二十六封信,不知道您收到多少封呢?
曾经的哈伦哥斯只是一个年少不懂事的孩子,还做出了让少爷难过的事情。特别是擅离职守,抛下少爷。现在回想起来,只觉得当初的自己真的是愚蠢得可笑。
这五年里,我走遍了整个帝国,就和当年我们在托斯德尔森林遇到的那个旅行者一样,不过他的名字我已经记不得了。
每到一处地方,我都会试着融入当地人的生活,体验不一样的人生,丰富自己的内心。我在雪原打过猎,在北海捕过鱼,在草原放过牧,还在苏诺种过庄稼。也当过赏金猎人和佣兵,您可能不知道,我还以佣兵的身份,参加了几次在诺德的内战。
这么多年下来,我每天都在不断磨练着自己,不论是身体还是内心。我希望自己真的可以成为能保护少爷的坚强盾牌,能够真正成为配得上少爷身份的护卫。
经过这么多年,我终于可以勇敢的告诉自己,我可以做到。
这封信写在帝国最繁华的城市维鲁加,距离乌克斯豪尔很近。我在维鲁加还有一些赏金猎人的活要做,我想,最迟在小麦成熟的季节,我一定可以回到少爷身边。
希望少爷您保重身体,哈伦哥斯期盼着与少爷重逢的那天。
哈伦哥斯敬上。
……
一个一身管家服的青年正站在窗台边,手里握着一卷羊皮卷。
远处城墙外的原野上,广阔无边的麦田一直延伸到天际,与湛蓝的天空在地平线交合,形成一幅空灵的画卷。
微风拂过,滚滚麦浪犹如大海一般,将城市变成一座金色海洋中的小岛。田地间错落有致的风车在清风吹拂下缓缓转动着,怡然自得。
微风吹起了青年的金发,不算俊逸的面庞上带着难以掩盖的贵族气质,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哈劳斯,爸爸在找你呢!”
青年回过头,一袭水蓝色长裙的少女正站在门口,长裙勾勒出少女无限美好的身姿,其腰的柔顺金发在微风下轻轻飘扬着,精致的无可挑剔的面庞上,清澈灵动的双眸带着盈盈笑意,正望向自己。
青年微笑着,走到书桌前,将羊皮卷小心翼翼的卷好,放在精致的木盒里,随后转过身,向着宛如美神的少女施礼。
“久等了,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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